
注意啦!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服务网已上线“我要表明代理身份”模块。各登记代理机构、代理人需尽快完成代理身份信息填报,快来查看具体操作流程吧!
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服务网(https://dj.samr.gov.cn)已上线“我要表明代理身份”模块,请各代理机构及代理人员尽快完成代理身份信息填报。
2025年10月30日起,各地登记机关将启用代理身份校验服务,未完成“我要表明代理身份”信息填报的代理人将无法申报登记业务。另外,登记代理人不得兼任经营主体登记联络员(登记代理人自行出资设立的经营主体除外),如有兼任情形,经营主体办理登记业务时应当备案新的登记联络员。
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指引【前往“松山湖市民中心”官方微信公众号对应推文扫描文中二维码】
来源:东莞市市场监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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